为落实全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部署,2018年第四季度,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改革后,职能整合归入新组建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襄阳、孝感、咸宁、潜江、天门等地流通领域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质量组织了专项抽查检验。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令61号)的有关要求,在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5个工作日内,已向被抽检商品的标称生产企业邮寄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但有部分送达邮件被退回,现予公告(相关商品信息见附件)。
请相关商品生产者或者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和《复检须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有关商品抽检结果及其他具体事项,商品生产者或相关权利人可向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
联系人:吴培,联系电话:027-87899778。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