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部署,三明市积极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城管部门积极响应,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积极推进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涌现出一批油烟整治典型案例。
三元区油烟整治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接群众举报列东街德克士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整改情况】5月7日,三元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前往列东街鸿隆原餐厅(德克士餐饮店)检查核实,发现该餐饮店存在管道未密闭,存在漏油跑烟问题,导致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经调查取证,确定该餐饮店违法事实后,三元区城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其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5月14日前对管道切口进行封闭。
【案件启示】部分餐饮油烟店面因前期规划不完善,未设置专用烟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属地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牵头设立专用烟道,规范餐饮行业经营。做到多部门联合整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沙县区油烟整治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2024年12345平台陆续多次接到居民投诉:沙县区北门村原东方名殿的两根排烟管道油烟污染,投诉多次。
【整改情况】接到投诉件后,沙县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处检查,经查,沙县区北门村原东方名殿的4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设立两根专用烟道,油烟经处理后排放。因群众多次投诉,沙县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沙县区北门村原东方名殿的两根排烟管道所排放油烟浓度进行监测。第三方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店油烟进行监测,经监测,东侧排烟管道排放油烟基准浓度最大值为0.13mg/m³,西侧排烟管道排放油烟基准浓度最大值为1.62mg/m³,均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0mg/m³)。今年以来,沙县区城管局多次前往4家餐饮店进行检查,督促商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记录。
【案件启示】解决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要摸清餐饮油烟污染企业的数量和污染性质,建立“一店一档”掌握具体情况。城管、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各街道社区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永安市油烟整治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2024年5月,建发玺院小区兰州拉面店餐饮油烟味道大问题被该小区业主反复投诉。
【整改情况】接到投诉后,永安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多次到兰州拉面店现场劝导其整改,但收效甚微。2024年5月16日,再次接到业主投诉后,城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建发玺院物业对兰州拉面店油烟处理设施进行全面勘察,发现该小区兰州拉面店擅自违规安装烟道,执法人员立即安排人员将违规安装的烟道进行拆除。
【案件启示】部分餐饮油烟店面因前期规划不完善,未设置专用烟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属地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牵头设立专用烟道,规范餐饮行业经营。做到多部门联合整治,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将乐县油烟整治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2024年4月多次接到居民电话投诉:巫山纸包鱼油烟扰民。
【整改情况】4月8日,将乐县住建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前往该店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铺存在油烟管道低空排放问题,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将乐县住建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店进行整改。4月20日,再次接到投诉举报,将乐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察看,发现经营者未整改,经营者表示楼上业主不同意将油烟管道安装于外墙,将乐县住建局会同物业公司和该店经营者、楼上业主进行沟通协商整改方案,双方均表示同意。2024年4月29日,重复接到电话投诉该店铺油烟扰民问题,将乐县住建局向店铺经营者下发违法(章)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经营者已邀请专业油烟管道师傅进行整改。
【案件启示】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部分业主存在较强抵触心理,拒不配合相关部门的正常执法,只有加强执法和沟通,才能顺利解决各类型投诉纠纷。
大田县油烟整治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2024年5月21日,大田县南山路117号1988餐饮店申请店招许可时,发现未设置油烟净化设备。
【整改情况】2024年5月21日上午,大田县南山路117号1988餐饮店经营业主在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提交店招设置申请时,工作人员将该餐饮店相关信息反馈责任片区负责人,责任片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实,发现该店未设置油烟净化设备。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业主进行普法宣传,向经营业主提出立整立改的要求,及时指导、督促该店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经营业主立即组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于当天下午3时许完成安装。
【案件启示】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遏制餐饮油烟污染。大田县城管局对新餐饮店申请店招许可时,执法人员主动靠前服务,上门指导、督促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因此,各部门根据职责应主动靠前服务,从源头严防油烟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