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向某外卖网络交易平台发出今年全市首张“禁渔令”行政指导函,要求立即下架“小野鱼”产品。这是该局强化“长江禁渔”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一项举措。
今年以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线上检查和监测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清查整治,严厉打击长江流域以及十堰市禁捕河流区域内非法捕捞渔获物线上销售违法行为。
“长江禁渔”开展以来,该局制定出台水产品规范经营行政指导意见,集中约谈电商平台、网络餐饮经营者等100余家市场主体,强化“禁渔”主体责任落实,不断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外卖餐饮平台代理点,广泛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要求,督促外卖平台落实审查等义务,先后发送责令改正、行政指导函14份。
依托湖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该局采用“技术监测+人工排查”等方式,以“捕捞”“野生”“原生态”“江鲜”“丹江”“南水北调源头”“万江河”“堵河”“圣水湖”等词语为关键词,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网络外卖餐饮经营主体进行不定向在线监测。自去年7月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网店、网站、外卖主体5736个次,监测发现涉嫌经营野生水生动物及其制品问题线索14条,均已采取下架、屏蔽等处置措施,并立案查处4起。
为解决异地网络交易平台内自然人网店监管难问题,该局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网络交易监管跨区域协作,通过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的智能协作平台“红盾云桥”系统发起协查,向淘宝、天猫、1688数据库调取网店主体信息、买家信息、交易快照、订单详情、交易记录等网络市场主体的相关数据信息,为查处网络违法案件提供技术和电子证据支持。目前,全市已发起针对涉嫌销售野生鱼自然人网店信息协查2次,进一步缩短执法信息获取周期,提高网络监管执法效能,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4件。(王波 王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