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提出,将从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大力落实藏粮于地、积极推进藏粮于技、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切实提升粮食调控能力、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和流通体系、不断提高多元食物供给能力、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减损行动等方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从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体系到夯实发展基础,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从完善政策保障,调动地方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到健全粮食流通体系,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从有效开展市场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到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
报告也指出了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工作考虑,报告提出,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着力化解国际粮食市场不利影响,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围绕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报告提出强化粮食安全法治保障,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针对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报告提出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全面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围绕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报告提出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农业资金更多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李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