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印发〈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农发〔2023〕11号)(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探索构建符合工作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披露、信用评价评级等监管新机制,努力实现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基本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运行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方案》明确,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托长沙市信用农安智慧监管平台,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方案》提出,要开发信用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平台征集信用信息,归集生产过程、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等信用信息,建立信息传递机制,逐步实现从监测采样、出具检测结果、开展监督抽查到实施行政处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信息化;要建立信用档案,纳入市域内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认定或项目支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鼓励散户逐步纳入;要建立信用评级机制,制定科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级采取量化评分;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将日常巡察检查、风险监测等工作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相结合,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