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昌市夷陵全区蔬菜播种面积40.03万亩,产量90.26万吨,其中豇豆播种面积1.4万亩,产量2.7万吨。今年来,夷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全力提升豇豆等重点农产品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落实责任,“区、乡、村”一体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去年底,夷陵全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豇豆等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二是压实各方责任。制定印发《宜昌市夷陵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夷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调度的紧急通知》等系列文件,细化了日常监管、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相关措施,并将攻坚治理工作纳入2023年度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网格管理。全面建立“区级有人查、乡镇有人管、村里有人盯、主体有落实”的网格化管理格局。15名区级监管员负责巡查检查,52名乡镇监管员负责日常监管,200个村级协管员负责日常检查,生产主体负责做好质量安全控制。
营造氛围,“宣、教、查”一抓到底
一是宣传“村村通”。对夷陵全区180个涉农村、100家农业生产主体、200家农资门店印制下发了《豇豆经常检出农药清单》《2022年最新禁限用农药清单》《违法行为告知书》《农产品质量安全应知应会》等多种资料,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提示信息1800余条,实现了重点人员、关键环节全覆盖。二是培训“场场到”。以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春季培训为载体,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安全用药培训。对豇豆种植主体,进行“一对一”上门指导服务。截止目前,累计开展技术培训29场次922人次。三是监管“户户落”。积极指导农业生产主体、投入品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和管理制度,推进合法化经营和规范化建设。对豇豆生产主体实行单独田块记录、科学使用投入品。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开展自律性检测。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022年全区累计开展豇豆监督抽检23批次(其中生产环节7批次,市场环节16批次),生产环节胶体金快检30批次、酶抑制法快检58批次,种植业企业自律性检测超过100个批次。
提升能力,“检、管、控”一起保障
一是定量检测能力全面提升。夷陵区统筹资金3000多万元建设区级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率先在全省县级检测机构中通过“计量”“资质”双认证,综合检测能力涵盖食用农产品等46个产品413个参数。自2018年起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全部满意通过。二是日常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在乡镇成立财政全额拨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乡镇农技中心合署办公。配备公务用车、农残检测室,统一划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统一开展乡镇监管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三是快速监测能力全面提升。2022年,全区投资40余万在全省率先普及农残胶体金快检,全面提升了快检能力。去年完成十六合一农残快检3000个批次。今年,集中采购瓜果菜十六合一胶体金定制卡1450个,豇豆四合一胶体金专用卡50个,专门用于豇豆等重点农产品的日常监测。四是企业自控能力全面提升。依托财政项目,先后投资200余万,高质量打造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示范主体35家,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60家,涉及近几年有豇豆种植的生产主体3家。通过示范带动,企业农安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把控关口,“产、销、运”一路焕新
一是落实监管新要求。自2019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运用以来,夷陵区迅速行动,按照“两个凡是”的原则(即凡是在工商注册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凡是有地产农产品入市销售的主体),农产品生产主体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管理,利用国家平台开展智慧化监管。并每年逐一核实,及时更新监管目录信息。截止目前,通过国家平台累计开展基地巡查 1497次。二是推行追溯新方式。制定下发《夷陵区农业农村局、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夷陵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果菜茶”农产品为重点,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推行“纸质追溯+电子追溯”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模式,纸质合格证实现全覆盖,逐步实现合格证及追溯凭证电子化。通过源头管控和市场倒逼,追溯管理在企业已基本形成自觉。截止目前,全区开具纸质合格证2.84万张,农产品数量6.8万吨;运用国家平台追溯系统建立追溯批次1847批次,开具电子合格证2.65万张;运用鄂农追溯建立产品追溯4586批次,开具电子合格证3.3万张,农产品数量4.4万吨。三是探索联动新机制。2019年,率先在全省启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行监管执法分离,出台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区级联合行动组织协调机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协作细则》《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协作制度》等。农业、市监、执法、公安等多部门常态化开展联打联动,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推动追溯管理与农产品准出、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