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杨新丽 刘可)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作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证行为,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对全州蔬菜、食用菌、禽蛋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收购单位和个人是否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承诺内容是否真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是否规范等进行检查。共检查生产主体10家,其中有5家农产品生产主体未严格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行政处罚。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对“贴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贴用承诺达标合格”“不贴用承诺达标合格证会有什么处罚”“作为一个农产品生产者是否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负责”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下一步,博州农业农村局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强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引导生产主体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持续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亮证与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参展、网络销售等工作有效衔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