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结合该区实际情况,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开展培训明确职责。晋安区检察院会同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校外供餐及校园食堂管理工作部署会,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分管学校卫生工作副校长(副园长)、校外供餐企业等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明确主体责任,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落实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科还围绕校园强化食品专项的重点整治要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对参会人员进行授课培训。
联合专项强监督。聚焦校园配餐食品安全,晋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是否选择校外供餐企业进行了全面调研摸排。经摸排,晋安区教育系统实行配餐的中小学共有42所,全区日供餐量共17111份。在全面摸排基础上,检查组到学生营养餐供应商及部分学校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重点查看了场所卫生、食品贮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洗消、设备运转、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环节,并查阅了食品安全制度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台账。
“如何确保从业人员百分百持健康证上岗?”“在原材料来源方面做好把关的同时,你们是如何做到可溯源的?”……检查组一行仔细询问了相关负责人有关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检查全面到位、不漏细节。针对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的供餐单位部分区域地面积水、下水口网格较为疏松、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共下发了监督意见书1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要求限期改正。目前,相关问题供餐企业及学校食堂均已整改到位。
“云端”监管更放心。食品运输中的“监管盲区”如何堵上?针对发现的问题,晋安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牵头推动校外送餐车的升级改造。
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起一套实时监管的监控系统,即要求校外供餐单位在“明厨亮灶”的基础上,在每一辆送餐车上安装监控摄像头进行“实时录像+云存储”,并将车辆行驶轨迹同步推送至各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的手机上,进行实时监督。
经过区教育局的大力推动和建设,目前,已实现晋安辖区内送餐企业的所有送餐车辆全覆盖,切实为杜绝非法配餐行为加上最后一道“保险栓”。(刘娟 肖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