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食育大会12月6日在京举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中棠在工作交流发言中介绍了天津市在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上的主要措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中棠作工作交流。
一、建立更加严谨的法规规范体系。在日前颁布的《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中,设置“学校食品安全”专节,这在国内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法规中尚属首次;出台并严格实施全国首部校外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专门规范——《天津市校外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印发《天津市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严格校外配餐企业招标采购程序,健全考核退出机制。
二、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推行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双陪餐制;支持一批校外配餐企业试制“一码溯源、批批检测、一码统管”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为校外配餐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列出整改“路线图”“时间表”,提供“一对一”现场指导,推动校外配餐企业升级改造。
三、打造更加严密的责任链条。全市各区教育局均设食品安全科或办公室,专司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夯实行业主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处置各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问题发现——通报——整改——反馈形成闭环;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教育部门推送受到行政处罚的校外配餐企业名单,推动学校及时更换供餐企业,有效降低校外配餐食品安全风险。
四、给予违法主体最严厉的处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承包食堂实施“一案双查”,同时追究学校和承包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无证经营问题,开展违法行为追溯检查。实行校外配餐企业“淘汰机制”,全年累计有4家校外配餐企业因为受到行政处罚等原因被取消供餐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