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作为重中之重,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努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加强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求各中小学做好作业统筹管理,每学期初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通过微信或QQ等方式传导学习和作业压力,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加强睡眠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求各区教育局合理确定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各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要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加强手机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细化手机管理要求,规定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生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加强课外读物管理,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全面把握本区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并形成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各中小学作为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的主体,负责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和审核工作,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适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禁止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加强体质健康管理,增强学生身体健康素质。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各中小学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及课间活动时间(小学15分钟,中学10分钟),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让每个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落实“一拳、一尺、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努力推动学生视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