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启动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出席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并讲话。
段春华指出,开展这次执法检查,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态文明理念,按照市委工作部署,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健全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法治防线。
段春华强调,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精心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一要严格依法监督,紧扣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有关方面一个条款一个条款对照,压实法律责任,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落到实处。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善于抓住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真正形成监督压力,推动各执法部门单位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要改进工作作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宁主持会议,副市长孙文魁出席并发言。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负责同志介绍了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天津海关、市市场监管委等执法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汇报了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将围绕天津市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情况,采取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与有关部门自查、全面检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