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沈赓前 记者黄永建) 12月1日,由山西省粮科所、山西省农科院谷子所、山西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山西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山西省杂粮学会、山西功能农业研究院、山西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联合起草的《山西小米团体标准》正式实施。这标志着作为区域公共品牌的“山西小米”,有了配套标准,其“山西小米”标准体系建设取得实质进展。
《山西小米团体标准》适用于使用“山西小米”区域公共品牌商标的小米。标准规定了山西小米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及标签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
下一步,围绕“山西小米”产业发展需求,在建立健全“山西小米”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全省还将以“山西小米”产业联盟为主体,结合“山西小米”生产基地、质量监测体系等建设项目的推进,开展“山西小米”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引导分散、小规模种植向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种植转变,从源头保障“山西小米”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