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首站定点冷库外,其他冷库不得贮存直接从口岸或外省进入辽宁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对违规贮存未经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的进口冷链食品的,一经查实,立即取缔关闭。涉嫌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日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加严加密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的通告。
通告称,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全省各类冷库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关于加严加密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的规定,主动接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助力全省筑牢疫情防线。
通告要求,全省所有冷库贮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该省首站定点冷库入库制度,除首站定点冷库外,其他冷库不得贮存直接从口岸或外省进入辽宁省的进口冷链食品。
所有冷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要按照有关要求实行专区存放,不得与其他货品混放。按照加严加密管控目录清单,对重点国家(地区)重点进口冷链食品设置独立贮存专区,出库前按批次对食品内包装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后允许出库。
所有冷库要登录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录入出入库信息,做到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为出库货品开具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出库单,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双向溯源”。
所有冷库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依规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全员接种疫苗,如实记录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信息,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通告强调,对违规贮存未经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的进口冷链食品的,一经查实,立即取缔关闭。涉嫌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