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5月1日12时,福建省进入伏季休渔期。根据福建省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休渔作业的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休渔时间以北纬26度30分线为界线,分为两个时段:一是北纬26度30分以北,休渔开始时间为5月1日12时,休渔结束时间有3个——8月1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网作业)、8月16日12时(小型张网作业)、9月16日12时(剩余作业);二是北纬26度30分以南,休渔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通告还明确了伏休制度的奖惩措施:对于在5月1日至8月16日严格执行休渔规定的,可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未参与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当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严格规范管理;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将按有关规定相应扣减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休渔期间,各地渔业执法机构将联合当地渔业互保协会在重点渔港、渔村介绍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疫情防控知识、渔船安全生产要求、渔业保险相关政策等。(郑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