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市监办函〔2019〕28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省特种设备管理协会: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4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和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经省局组织现场核查确认,现将通过认定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等3家考试机构和设立分考点的国家质量监督盐城信息中心等3家考试机构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考试机构应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试工作,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发证部门应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必要时应派人现场监督考试的有关活动。
附件: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