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了展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工作成果,震慑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3月9日至13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无锡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本次活动销毁的物品,是无锡市市场监管与公安机关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中查获和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有456个品类批次共计2506669件。经咨询与会商相关单位,按照物品的不同材质和特点,以不同的方式分类实施销毁,改变了过去统一填埋的做法,实现了在执法机关的监督下予以销毁的安全处理,符合垃圾处置与环境保护要求等“无公害”要求,又实现了能源再生、废物利用的社会效果。
在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利用该公司2021年4月投入使用的现代化“无害化 减量化 资源化”垃圾焚烧设备,经投料、烘干、燃烧等步骤,以焚烧发电的方式,销毁了300个品类批次共2488663件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质口罩、假冒标识等;在无锡新三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利用该公司大型拆解机械设备,以破坏拆解的方式,销毁了75个品类批次共计11426件假冒灯具、劣质家电、作弊电子秤、造假工具设备等假冒伪劣商品。
3月13日,在锡山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将假酒作为“乙酸钠”等的替代物,为分解氮磷等污染物的细菌提供营养物质,以倾倒与破坏包装物的方式,销毁81个品类批次的假冒白酒、洋酒、葡萄酒共计6580件。
假冒伪劣商品不同于一般的废旧物资与垃圾,其处置与销毁过程应当在监督下进行,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再次流入市场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机关对于收缴的罚没物品,严格执行罚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假冒伪劣商品的特点,常用两种处置方式。一是,对于数量较大的假冒伪劣商品,经技术处理或者降级降等以后变卖价值高于变卖成本的,采取技术处理或者降级降等后予以变卖。如收缴的不合格钢材,一般会切割后变卖给钢铁冶炼企业或者废旧金属回收企业;不合格电缆,一般会切断、去除护套、绝缘,将铜材变卖给金属冶炼企业或者废旧金属回收企业;不合格柴油,经检测符合燃料油相关要求的,降级作为燃料油予以变卖。二是,销毁。因要杜绝再次流入市场的风险,确保处置的“安全性”,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置和处理需要在严格的监督下予以实施,因技术处理、监督成本与变卖成本的原因,大多假冒伪劣商品多无法变卖,多是采用销毁的方式予以处置。销毁的方式除了本次活动采用的垃圾焚烧、破坏拆解、倾倒破坏以外,还有垃圾填埋、生化处理等其他“无公害”处理方式。(沈杨 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