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百日行动”期间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百日行动”期间广告监管工作进行再部署。
《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直销广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加强对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其它保健用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测检查、执法办案和案件曝光力度。要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保健类产品虚假广告。重点查处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保健类产品违法广告。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广告。指导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履行广告发布前查验义务,拒绝发布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广告。指导广告、直销行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对直销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自律意识。(省局广告监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