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部分生鲜商品店存在违规销售农产品问题,多措并举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1月,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线索,反映辖区部分生鲜商品店存在进口产品无中文标签、进货渠道记录缺失、产地信息不明等问题,造成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者未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属违法行为。”鼓楼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表示。
鼓楼区检察院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对辖区主要的生鲜商品店进行走访调查核实。“有的店铺没有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的没有进货凭证,甚至有个别店铺违规销售河豚等含毒素的水产品。”检察官说道。
对此,今年2月以来,鼓楼区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磋商意见书,要求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完善标识标记。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14家生鲜店出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400批次,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同时,鼓楼区检察院联合有关单位,结合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深入市场商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覆盖从业人员27000人次。(叶智勤 刘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