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局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38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406个,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024万元。
一是迅速布置,确保见效快。下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荣昌工商发〔2018〕69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科所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二是明确重点,确保效果好。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特别是“黑窝点”“黑工厂”“黑作坊”,生产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仿冒他人特有食品名称和包装装潢的行为,通过违法会销、虚假夸大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手段欺诈销售食品,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虚假宣传、以假充真、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纳入监管重点。
三是严防遗漏,确保覆盖全。将各镇街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中摊区,食品批发商、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纳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确保全区广覆盖无监管死角。截止目前,共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2个,取缔无照经营主体2个。
四是注重宣传,确保氛围浓。入户宣传和赶集天集中宣传相结合,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商标意识、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截止目前,各工商所共开展宣传活动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