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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食药安委制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规则

2020-04-02 15:53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辑:杨梨

为进一步加强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区食药安委运行顺畅。近日,黔江区调整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成员单位,并召开区食药安委第1次全体(扩大)会议,审定印发了《黔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对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工作制度等进行了明确。

《黔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由总则、组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附则五部分构成。《规则》中明确指出区食药安委是区委、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区食药安委主任由区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区长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28个区级食品药品安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决策和部署,考核评价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部署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指导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此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部门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的职责范围,《规则》还对28个区级食品药品安全相关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作了具体明确,并对相关的会议、文件、报告、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10项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说明,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下一步,区食药安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导各成员单位对标对表、按章履责,贯彻执行《规则》明确的各项制度,凝聚各方力量,为黔江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驾护航。(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