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局关于开展以“明厨亮灶”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食堂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綦江局及时研究部署,多措并举开展创建工作。
一、制定一个方案。按照2019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和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的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綦江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本次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通过统一部署、分工合作的方式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二、落实两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一方面利用传统媒体与APP、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提升创建工作的知晓度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性,营造推动餐饮业高品质发展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动员工作,通过召开集中动员会、走进企业现场指导等方式,提升参与创建单位的积极性与规范性。二是保障到位。整合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基层政府等各方力量,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与资金投入,确保组织、机制、措施、落实等四方面保障到位。
三、突出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的“明厨亮灶”。各参创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与《重庆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要求,进行“明厨亮灶”进行建设规范,让消费者看得明白、吃得放心。二是规范的管理措施。参创单位按照《评价细则》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相关的管理措施:配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从业人员着统一浅色整洁工作衣帽;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生产加工与清洁消毒等,通过规范的管理提升参创单位的形象品质。三是规范的经营方式。在店堂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经营者有效证件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添加剂使用、风险或量化等级评定、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