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开展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三农”中心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有力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惩处侵害农民权益、危害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等违法行为,切实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的通知》(农法发〔2024〕2号)要求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讨会会议部署安排,特制定云南“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守牢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底线,突出重点领域执法和重大执法专项,切实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动方案》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明确了农资质量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植物检疫执法、耕地保护相关执法、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执法、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等6个重点执法领域。明确要求加大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打击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未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开展耕地保护情况摸排巡查;查处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等重点执法内容。
第二部分抓好重大专项执法,提出了加强农资进村“忽悠团”专项执法、以“订单农业”设骗局坑农专项执法、牛羊养殖“瘦肉精”专项执法、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农机监理专项执法、加强“渔政亮剑”专项执法等7个专项执法的重点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有关要求,明确了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协作机制、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督促指导、大力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工作要求,确保“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可落地、可达效。
三、突出地方特色
《行动方案》结合云南实际,在农业农村部方案基础上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创新。
一是明确了专项执法牵头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划分,明确了7个专项执法行动的具体责任处室,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执法行动落地落实。
二是细化了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工作。提出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勤联动,开展“长江十年禁捕”常态化执法监管,持续开展“一江三湖八区九河”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提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执法监管能力,维护禁捕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
三是充实了工作推进举措。进一步明确组织保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提升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包容审慎监管等要求,加大执法投入,加强执法培训,打造会办案、能办案、善办案的执法队伍;进一步强调宣传教育,要求将“以案释法”活动贯穿执法行动全过程,深入挖掘执法行动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执法行动成效做法的宣传力度,达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规范行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