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枣产业已成为民生产业、富民产业,若羌、且末等地种植的红枣果肉细腻、清甜爽口,享誉海内外。15日正式实施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枣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释放多重利好,为巴州红枣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据了解,目前巴州红枣种植面积约63万亩。“十三五”时期,当地采取多项科学种植和管护措施,下大力气提升红枣产量和品质。“十四五”时期还将通过积极培育产业链、加快有机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狠抓品牌建设和市场开发等举措,推动红枣产业再上新台阶。
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买合木提江介绍,为提升巴州红枣的市场竞争优势,维护品牌信誉,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红枣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条例》十分必要。
据了解,《条例》共分八章,包括总则、规划与扶持、种植与加工、产地保护质量监管、品牌建设与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40条。
《条例》明确,巴州人民政府和优势红枣产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枣标准化种植基地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促进红枣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并在资金安排、土地使用、供水供电、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
此外,巴州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优势红枣产区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专业市场、贸易集散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完善仓储、运输、质量检测和信息管理等配套服务。
根据《条例》,对有机红枣规模化种植、标准化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培育红枣新品种,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高效节水、先进机械装备和质量安全管理等现代农业技术等事项,应给予鼓励和支持。
《条例》指出,巴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红枣品牌发展、推介、保护和利用的运行机制,围绕发展红枣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原产地保护和品牌建设,培育红枣区域各级各类子品牌,扶持企业产品品牌。
巴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崔霞认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巴州红枣产业发展将有法可依、有法护航,有助于提高红枣产业市场核心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
买合木提江表示,《条例》的实施将对龙头企业培育、市场竞争优势提升、品牌信誉维护、市场行为规范等方面起到保护和促进作用,凸显了产业发展扶优扶强的政策导向。
巴州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作出回应,将切实履行职能,有计划、有重点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保障《条例》有关内容落地见效。(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