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间,甘肃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对2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信息公示如下。
一、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药物的行为。
二、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没有使用未经批准的兽用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0931-8179038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