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国卫妇幼便函〔2018〕125号)要求,在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差额遴选的基础上,经省级评审专家小组审议,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人民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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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