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阳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4〕12号
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阳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2月7日
贵阳市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6号),加快推动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县域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一市三县”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县域经济总量占贵阳市(含贵安新区)经济总量比重保持在20%左右,中国西部百强县力争达2个以上;县域主导产业支撑带动能力显著提高,县域工业增加值占贵阳市(含贵安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保持在26%左右;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一市三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全部提高到50%以上;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有效提升,县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除单独列出外,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不再重复列出)
二、推动县域工业提质增量
1.支持各县围绕贵阳市“四大产业基地”建设,聚焦“一主一特”重点产业,动态完善“两图两库两池”,梳理形成重大项目台账,积极争取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支持,做实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2.按照全省“一核两区”布局,支持开阳县、息烽县等加快发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积极争取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电动贵阳”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等)
3.坚持“富矿精开”,支持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等发展壮大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产业,积极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等支持,重大项目全力申报省级统筹保障能耗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清镇市、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等)
4.支持“一市三县”发展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规模,协同遵义、安顺、黔南等市(州)相关县协同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结合“一市三县”主特产业发展,吸引和布局建设一批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重大项目,并积极申报和争取省级相关产业基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5.支持“一市三县”围绕贵阳市数字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实际需要发展算力保障基地、智能终端制造上下游配套产业,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
6.聚焦民族文化产品、健康医药、文娱体育特色产品等特色产业,支持各县延长产业链、拓展市场空间。支持各县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合理引进和发展家具、纺织、服装、鞋类、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体育局等)
7.指导各县谋划和储备一批县域产业园区燃气、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按照省级工作要求,积极申报和争取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县域产业园区项目提供担保,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8.按照省级工作要求,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创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
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9.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支持各县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持续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投资规模小、施工技术单一的政府投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全部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10.全面摸排党的十八大以来贵阳市形成的农村项目资产,建立农村项目资产台账,有序开展项目资产确权,分类落实管护责任,2024年底前农村经营性项目资产效益得到有效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11.支持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争取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支持开阳县、修文县新建、改造、盘活一批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大力发展粮油加工业,积极争取省级企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12.优化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布局,支持“一市三县”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与相邻县协同打造集中连片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提升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能力,全力打造修文猕猴桃、印象硒州、花小莓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争取省级认定高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推动供应产品由鲜菜向净菜、预制菜等延伸。(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13.支持各县借鉴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加大农村补短板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农村“五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精神文明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四、推动县域旅游业提质增效
14.支持各县大力培育引进优强旅游市场主体,打造优质精品景区,推进修文阳明文化园景区、清镇侏罗纪恐龙文化科普特色小镇景区等建设。支持阳明文化园等4A级景区打造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积极争取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省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
15.支持有条件的县发展特色体育运动,推进开阳县猴耳天坑、息烽县西望山越野跑挑战赛和滑翔伞邀请赛等极限运动发展,支持猴耳天坑打造4A级景区,申报文旅产业基金。推动各县与传统头部旅行社、知名线上旅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分阶段、分主题开展文旅、酒旅、农旅、体旅、康旅、桥旅等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16.支持“一市三县”结合发展实际打造精品民宿集群。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甲级旅游民宿、省五星级民宿和国家乙级旅游民宿、省四星级民宿,争取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支持各县加快完善旅游服务基础设施,优化景区各类道路功能布局,规范设置旅游标识标牌,推动A级以上景区实现5G信号全覆盖,3A级以上景区二级以上公路直达,4A级以上景区公共交通直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通管办等)
17.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建设贵阳市县域康养项目库,指导各县按照省级工作要求申报省级康养示范基地和重大康养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补助等支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等)
五、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18.围绕构建全省“一群三带”城镇空间格局,有序推进清镇市融入贵清溪西部中心建设,推动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建设成为卫星县城,打造重要区域性支点、节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9.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争取省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支持。支持“一市三县”合理做大城镇人口规模,全力争取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奖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等)
20.按照国家、省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支持县乡村三级基础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等)
21.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
22.推进开阳、清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建设,支持各县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一县一策”加快消除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全面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六、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
23.全面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对可委托到县级的权限,依法依规委托县级行使。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稳妥扩大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权限。(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等)
24.推进政务服务“五个一办”,加快创建“企业之家”。支持各县围绕主导产业链和“链主”企业开展产业大招商,全力争取省产业大招商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等)
25.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和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针对性引进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26.推动县域企业上规纳统,积极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新增上规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
七、提高县域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27.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申建国家公共实训基地,积极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和其他有关补助资金补助。加快推进县域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指导和协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省级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28.持续推进各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振兴。按照省级工作要求,指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申报有关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29.加快推进县级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按照省级工作要求,指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申报有关补助资金支持。加快提高县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支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推进医务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大力支持社会办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30.推动提高县域养老服务质量,按照省级工作要求,指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项目申报省级相关补助资金。积极争取省级相关定额补助资金支持县域学前教育机构等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各县引进社会资本盘活闲置房屋资产用于普惠养老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八、加强县域财源建设和要素保障
31.健全县级政府抓财源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全省县域财源建设激励奖补制度。加强县级财政收入管理,强化税源跟踪,优化收入结构,做到税费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32.按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压实县级政府防范债务风险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持续做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工作,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有力的县,按要求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倾斜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33.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聚焦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拓宽县域绿色金融融资渠道,提升绿色资金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绿色经济发展质量与水平。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加快健全县级政府性担保体系,按照省级工作要求,指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县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申报和争取省级相关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34.支持各县谋划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积极申报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争取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统筹配置。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入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35.落实全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充分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支持各县大力引进广东等发达地区创业人才、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支持各县实施“四乡人才回归”行动,吸引人才回乡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各市级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与省有关单位沟通对接,争取省级支持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在贵阳市落实的具体举措,加大对相关市、县工作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市、县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动与省、市有关单位沟通衔接,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