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兽药管理,保障畜禽产品安全,2019年2月22日,由省农业农村厅兽医管理处、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医政药政处有关同志组成的检查组对省级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科研单位,以及贵阳市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采取查看痕迹资料、深入实地查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按兽药GMP组织生产检验、猪源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疫苗履行批签发手续以及是否存在生产无产品批准文号疫苗、非法制售“自家苗”、销售试产品以及扩大适应症等违法行为,严防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生物制品,确保生产的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执行兽药GSP情况、购销记录、保藏条件以及是否存在销售无产品批准文号、走私进口疫苗和超范围无证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对兽药追溯系统、疫苗的储藏运输等情况进行了查验。在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检查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管理和运行以及菌(毒)种、样本保存和销毁情况,是否对工作人员生物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告知其未经农业农村部批准,严禁从事非洲猪瘟病毒实验操作。经检查未发现异常。
在座谈会上,检查组强调,一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要加强对《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安全;二是市县要切实履行兽药监督执法职责,进一步加大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抽样检测等发现的问题和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假兽药查处、质量抽检结果通报及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的假劣兽药查处等涉及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产品,要一查到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加快推进兽药经营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实现兽药生产、经营网络覆盖100%,实现我省兽药“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有力促进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疫苗生产经营管理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有效推动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生产、有序经营,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