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遵义市红花岗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遵义市红花岗区所有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禁捕期10年,协力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行稳致远。
据了解,红花岗区因无渔业船舶及渔民,故不涉及退捕工作,禁捕范围为辖区所有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包括湘江河、洛江河、虾子河、喇叭河、高桥河、忠庄河、蚂蚁河、深溪河、坪桥河9条主要河流,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海龙、红岩等主要水库。同时,辖区2个水产批发市场、128家水产品经营店、97家涉渔餐馆、37家渔具店也属于禁捕工作有关监管对象。
为确保如期完成全区长江流域禁捕任务,2020年8月,红花岗区制定了《红花岗区加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围绕“一年集中整治,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扎实开展了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各项工作。2020年以来,全区累计开展天然水域检查480余次,出动监管人员3100余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5起;共计排查涉渔餐馆1400余家次、水产品交易场所350余家次、渔具店160余家次。 (罗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