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10号〕。
其中,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聚福隆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金沙小榨纯菜油(四级压榨,冠香源商标,生产日期:2020/3/27),酸值(KOH)检测值为3.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
金沙小榨纯菜油
贵州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严重超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菜籽油》(GB/T 1536—2004)中规定,四级压榨菜籽油中酸值(KOH)的最大限量值为3.0mg/g。食用油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
另外,根据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毕市监罚[2021]1002号),对贵州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16元;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贵州金沙冠香坊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2666.67万元人民币,主营贵州特色食品,自称曾获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贵州省级重点扶贫龙头企业、贵州省级诚信私营企业、贵州省旅游产品定点生产企业、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省名牌产品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