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院与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州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开学复课的特殊时期,部署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秩序,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根据《方案》,本次联合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打击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户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学校、幼儿园食堂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和散装食盐,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等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行为;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材用于餐饮加工的违法行为等七个方面。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州检察院和州市场监管局成立了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方案》规定,针对联合整治发现的问题,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建立台账清单,灵活运用行政处罚、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手段依法惩治。对专项整治发现的案件线索,符合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程序的,及时启动公益诉讼办理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唐 海 刘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