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健康,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7月6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的“四个最严”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程严把食品安全“十个关口”,全省未发生源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把好源头关。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净化农资市场。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坚持检打联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坚持补短板、强治理、严监管、抓重点。2021年,全省涉农资打假立案2230件,结案1894件,罚款392.08万元。
把好校园食品安全关。以“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和风险专项监测,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建设“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平台”,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覆盖培训考核。印发中小学、幼儿园高风险食品目录,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餐前查验制度。稳步推进校园“明厨亮灶”建设,全省学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9.7%。2021年以来,检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8.2万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229份,行政处罚立案488起,罚没金额548.0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单位8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起,刑事立案2起。
把好餐饮质量安全关。围绕治理“餐桌污染”、制止“餐饮浪费”,全面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管控力度,着力优化餐饮服务市场环境,切实坚守食品安全底线。2021年以来,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 39.8万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411份,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4家,立案查处1723件,罚没金额855.8万元。
把好“小作坊”食品安全关。聚焦身份数据化、行为数据化、数据关联化,持续打造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体系。强化重点区域防控、重点问题整治,以白酒等小作坊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 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28万户次,责令整改3570户,责令停产446户。
把好大宗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关。组织开展食品标签、面制品、肉制品等专项执法检查,不断规范大宗食品生产加工行为。2021年以来,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6万家次,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166条次,责令限期整改590家,关闭投诉和反映集中的购物店46家。
把好网络餐饮安全关。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督促落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对条件不具备、设施较差、存在食品安全严重隐患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小餐饮,要求其“关、停、并、转”。截至目前,督促1621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整改提升,对3259家不达标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平台下线。
把好抽检监测关。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日常大宗消费品和高风险食品开展监督抽检。2021年以来,完成食品抽检18.9万批次,达4.9批次/千人。强化不合格食品处置,下架召回封存不合格食品25万公斤,责令停产停业82起,不合格问题食品处置率达100%。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做到应公布尽公布,编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预警提示40期。
把好冷链食品安全关。紧盯疫情防范风险点,建立联合防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冷库底数、贮存条件、追溯管理、污染风险、环境卫生、物流运输、产品质量“七查”行动,加快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全省3995家冷链食品相关企业接入“黔冷链”系统。完善人物同查、人物共防措施,排查冷库7.8万户次,人物同查核酸采样检测41万余份。对16起涉疫食品进行处置,排查涉疫食品399.39公斤。进一步落实“三证、三专、四不[“三证、三专、四不”:出入库必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做到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贮存生产经营“无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的闭环管理措施,督导食品经营重点场所按疫情防控要求实现消杀全覆盖,对冷链食品实行全流程可追溯管控,牢牢守住了新冠病毒不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底线。
把好执法办案关。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解决群众食品安全“急难愁盼”问题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及“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案件7112件,罚款4284万元,案值1106万元。
把好食盐监管关。加强食盐质量和专营秩序监管。全省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和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2021年以来食盐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