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悉,《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大会审议,标志贵州省朝着提高茶产业发展的整体效益、建设茶产业强省迈出坚实的一步。
由于特殊的地形地貌和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茶产业作为贵州省农业传统优势产业,既是生态产业也是富民产业,在全省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有茶园面积700万亩(其中投产601.7万亩),连续七年居全国第一;全年茶叶产量40.1万吨,产值451.2亿元;茶产业辐射带动356.1万人,带动贫困户34.81万人,脱贫17.46万人,涉茶人员年人均收入10699.08元,其中涉茶贫困户人均年收入5722.79元。
据了解,当前贵州省茶产业的主要矛盾是怎样全面提升质量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茶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提高茶产业发展的整体效益。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名称拟定为《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力求立法目标定位准确,更加切合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在《条例(草案)》第四章“品牌建设”中,提出了集中树立贵州绿茶、贵州红茶、贵州抹茶、贵州黑茶等四大类公用品牌,在四大类公用品牌下再支持省里集中梳理的都匀毛尖、湄潭翠芽、绿宝石、遵义红“三绿一红”品牌,同时对已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进行打造扶持等内容,以大力推进生态示范标准茶园建设,充分释放绿色发展红利,打造“贵州干净茶”样板。(肖达 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