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余塘海 记者程家武)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规施行首日,芜湖市市、县(区)、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对全市农(批)贸市场、商超等场所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检查,并对违法违规经营者开出罚单,进一步压实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主体责任。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芜湖市鸠江区旭日天都综合菜市场暗访时发现,白肉摊主李女士在和消费者沟通:“销售的肉颜色不红了,是因为“生鲜灯”的原因,现在我们统一用白炽灯了,还原肉的本色不更好吗。国家有规定,否则要罚5000至30000元”
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金湾锦苑农贸市场暗访时,消费者主动上前和我们搭话,一看你们就是执法的,谁还拎着包来买菜呢。还说取消“生鲜灯”是菜市场的头条新闻,你们做得好,为你们点赞。执法人员希望大家共同监督,同时指着市场门口的宣传标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举报。
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上午共暗访八家农贸市场,现场发现一家白肉摊主在7盏灯里混杂了1盏“生鲜灯”未更换,当场给予警告处罚,同时告知,如再发现违法使用给予5000—30000元罚款。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图片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监管部门及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禁止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能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禁止通过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检查,在实际销售时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禁止通过使用有色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禁止在正常灯具上加套有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颜色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的行为;禁止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如发现上述变相使用改变农产品颜色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禁用“生鲜灯”市场巡查督查力度,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约谈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者、震慑一批违法违规者。同时收集市场违法违规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潜规则行为,并进行梳理归纳,形成教学课件,组织全市农(批)贸市场、商超等食用农产品开办者、经营者培训,提高感观认识和知法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