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徐良辉 记者程家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执法人员在辖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 图片来源:太和县市场监管局倪邱所
近期,阜阳市太和县市场监管局倪邱所,按照统一部署,从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消费者利益出发,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生鲜灯”监督检查行动。向经营者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全面排查,做到边排查边宣传、边排查边劝导,督促经营者主动更换相关照明设施。
截至目前,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超市、鲜肉铺、便利店20家次,张贴告诫书宣传彩页30余份,检查发现在生鲜销售区使用“生鲜灯”经营单位1家,已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