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维维股份(600300.SH)披露,将为原控股子公司枝江酒业补税最低8500万元(滞纳金金额尚不能确定)。
据公告,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核定枝江酒业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应纳税费为约8500万元。
枝江酒业为维维股份原控股子公司,2009年,维维股份以3.48亿元的价格收购了枝江酒业51%股权。彼时曾有媒体提出收购价过低,质疑涉及相关利益操作致使枝江酒贱卖,当时枝江酒方面解释“下嫁”原因是,被维维股份控股后能迅速成为其主业。
2013年,维维股份增资2.4亿元,使其对枝江酒的持股比例上升至71%。
然而枝江酒的发展颇为尴尬。据维维股份的财报显示,2015年-2018年枝江酒的净利润呈现断崖式下跌,分别为3148万元、2202万元、-193万元、-3707.18万元。
在此时期,维维股份的发展也并不理想,其2014年-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4.62亿元、38.88亿元、44.64亿元、46.47亿元和50.33亿元。
2018年,维维股份着手“清仓”贵州醇,将其股权转让给母公司维维集团,并宣布回归主业。
2020年维维股份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 71%的股权全部转让。根据维维股份转让枝江酒业股权时与江苏综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综艺”,现枝江酒业之控股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如税收机关因枝江酒业存在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而对其进行交割日前税收追溯征收的,由维维股份负责补缴前述税款。若维维股份承担补缴上述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经初步测算预计影响维维股份2024年度利润总额。
维维股份在公告中指出,维维股份应收枝江酒业欠款本金1.23亿元,根据此前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若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时,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维维股份的 1.23 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维维股份已为枝江酒补缴过税款。根据当时公告,枝江酒业在2015年、2016年未缴纳消费税和附加税费分别为1.14亿元和7864.08万元,2017年、2018年未缴纳消费税、附加税费和滞纳金分别为68.03万元和186.31万元,合计1.96亿元。(朱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