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证照情况
检查方法: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主体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
第二步:就餐区信息公示情况
检查方法:1.是否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否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市场监管人员、主体级别、包保干部及督导情况等信息;3.是否按规定开展包保督导,是否有包保记录等资料;4.监督检查情况等。
第三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方法:1.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2.是否结合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3.外包经营的是否配备双总监;4.学校(幼儿园)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5.学校(幼儿园)是否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意见、建议。6.在“陕食安”微信小程序填报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落实情况记录,需与每月会议纪要一致。
第四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情况
检查方法:1.是否依法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是否有招标资料;2.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3.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4.是否存在转包、分包等行为;5.是否建立餐饮服务管理企业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
第五步: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检查方法:1.是否定期开展食堂内外环境鼠害消杀,是否有消杀记录;2.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结构是否能够有效防止鼠类等有害生物侵入;3.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鼠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防鼠板<人员货物出入口是否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60CM,门的缝隙应小于0.6CM>、通风口<防虫筛网不小于16目即1.18mm>、下水道出入口、暖气等各种管线与外界相通的墙壁缝隙<篦子间隙小于0.6CM>等,检查天花板<距地面2.5米以上>吊顶、墙裙<1.5米以上>是否完整,食堂外是否有食饵站等灭鼠设施);4.检查炖煮、卤制食品容器是否配备防鼠网罩临时防护设备;5.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蝇设施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检查灭蝇灯类型、悬挂位置<电击式不能安装在操作台正上方>,防蝇帘<底部距地面不超过2CM、相交重叠部分不少于2CM>、风幕机<应完整覆盖出入通道>)。
第六步:加工制作过程
检查方法:1.食品贮存区不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情形。需冷冻-12℃(藏0-8℃)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按要求进行冷冻(藏),冷冻(藏)设施中的食品不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等情形;冷冻(藏)设施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温度要求不得超过+3℃(冷冻食品表面温度不宜高过-9℃);2.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标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的措施有效;3.按规定留样(125克以上,48小时)。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管理符合要求;4.学校、幼儿园食堂是否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是否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5.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无破损、霉斑、积油、积水、污垢等;6.冷冻(藏)、保温、陈列、采光、通风、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7.专间温度不得高于25℃,紫外消毒应在无人加工制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原材料进入专间前应将非食用部分处理干净;8.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未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即原材料浪费现象。
第七步:清洗消毒
检查方法:1.是否配备了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2.是否设立了专用餐饮具保洁设施(柜);3.餐用具清洗设施、设备应与食品原料、清洁工具的清洗设施设备、分开,并能明显区分;4.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5.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施(包括一体化洗碗消毒机)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6.采用化学消毒的,使用的消毒剂为正规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
第八步:索证索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方法:1.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2.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3.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4.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限,原料贮存<离墙离地10CM>符合相关要求;5.散装原材料应有标识标签<名称、生产或采购日期、截止使用日期等要素>。
第九步: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法:1.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每日健康检查(晨、午检)记录等;2.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每人每年食品安全培训达到40小时;3.是否有培训教案和食品安全培训记录(签到、内容、影像资料);4.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有考核资料。
第十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检查方法:1.是否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是否开展年度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留存相关资料(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宜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