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规划2022—2025年我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动物疫病关系到养殖业发展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物安全,《意见》指出,要坚持防疫优先,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为主、应免尽免,坚持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对于免疫目标和要求,《意见》明确指出,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对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及棘球蚴病5种重大动物疫病,《意见》明确提出各省份要按照情况切实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炭疽等疫病,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实施强制免疫。
各省份要结合防控实际(含计划单列市工作需求)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户)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意见》指出,要在2022年年底前实现规模养殖场(户)全覆盖,在2025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意见》要求,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和各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机构单位要加强技术指导,提升基层防疫人员专业能力,保障防疫工作稳步推进。免疫过程中,各地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村级防疫员要做好免疫记录,各省按期对辖区内免疫信息统计并报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后,各省要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组织进行抽查,确保免疫效果。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免疫主体责任,根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做好经费支持保障。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养殖者自主免疫意识,提高科学养殖和防疫水平。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疫苗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