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汕尾市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案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汕尾市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粒每罐净含量标注200克,经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检验批取样13罐,平均实际含量为157.069克,且大于2倍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为13件,检验批的净含量不合格。当事人销售的商品实际净含量不合格的行为违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违法行为。2024年3月28日,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肇庆市封开县某幼儿园未保持防鼠设施完好案
肇庆市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AI智能抓拍,发现封开县某幼儿园食堂内烹饪区有老鼠活动迹象,随即对该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品处理区的门处于敞开状态、门上未安装自动闭合器以及门口未设置防鼠板,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4年3月14日,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