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6大类56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5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11批次不合格样品详情如下:
1、德宏州瑞丽市文相包子店自制的豆沙花卷,检测出糖精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大理市胜荣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散装),恩诺沙星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曲靖开发区天明土特产店销售的高粱酒(散装),检测出甜蜜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昭通市彝良县鹏敏副食店销售的辣椒(螺丝椒),噻虫胺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曲靖市会泽箱源综合门市销售的白芷,检测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昆明市五华区张华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红河州弥勒市云竹糖厂生产的红糖,水分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昆明市西山区如刚水果店销售的贡柑(散装称重),苯醚甲环唑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迪庆州香格里拉燕烨水果超市销售的蜂蜜橙,2,4—滴和2,4—滴钠盐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曲靖市陆良滇富食品厂生产的饵块,检测出脱氢乙酸钠(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复检不合格。
11、文山州砚山县世仙蔬菜销售摊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