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34件!”
近日,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传来利好消息,三个月时间,全省仅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65610件,其中特殊食品16634件。这是市场监管部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去年12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无需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需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确保顺利过渡,相继出台系列文件
据了解,为确保“经营许可改备案”工作落地见效,浙江、湖南、江西、安徽、陕西、青海等地相继出台配套政策法规,使预包装食品许可改备案过渡衔接顺利落地落实。
尤其是浙江,截至目前,全省仅售预包装食品备案65610件,特殊食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16634件,约占总数的25%,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对仅售预包装食品的市场主体进行备案管理科学、高效,整个备案办理过程仅用几分钟,省略了以往审核材料、现场核查等环节。”浙江省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真正帮助个体工商户实现只跑一次是我们一直想要做到的。”
采访中笔者获悉,自《食品安全法》修订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总局有关部署和要求,先后出台《关于做好过渡期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要求并实行“多证合一”管理的通知》《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实行“多证合一”管理的通告》等系列文件,并同步完成对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平台、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系统的改造,推动改革举措全面落地。
许可改备案,有困难但可以克服
“新规发布后,后续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该负责人表示。在新规定实施过程中,主要障碍是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范围调整后,需要办理变更手续,这给经营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尤其是办理特殊食品许可改备案时,部分商户心里会犯嘀咕,害怕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阻碍,但其实特殊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只需要群众在办理备案信息采集时专门注明:包括保健食品、婴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除外)、其他婴儿配方食品四类,与办理普通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没有区别。”该负责人如是说,但同时他也表示:“新规发布以来,得力于相关配套措施的及时出台,总体来说往前推进的道路是比较顺利的,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
重点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沟通
针对商户们反映的某些第三方平台不认可备案制,仍旧要求经营者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一情况,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在备案实施初期,就与相关平台做了大量沟通工作,特别是与浙江当地的平台。
对于外地个别无法及时沟通的第三方平台,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建议经营者向平台方提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实行“多证合一”管理的通告》等规范,沟通协调解决。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鉴于目前多数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核把关都是采用AI等人工智能技术,省局在推进实施许可改备案工作过程中,一方面指导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及总局、省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算法模型,完善准入审核系统;另一方面,组织开展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技术评审等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有关准入审核与备案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新规的实施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多证合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注入了活力。为此,该负责人表示,不仅要督促第三方平台依法开展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核把关,也要积极加快推进许可改备案相关后续工作。“随着改革在全国各地的不断推进,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这项新规未来一定会给更多的食品经营者带去便利。”该负责人说。(熊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