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报讯(何妍君 范蕊)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怀柔区市场监管局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怀柔区市场监管局怀柔镇市场监管所积极响应,开展节后检查。
怀柔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节后全覆盖检查 图片来源:怀柔区市场监管局
怀柔镇所执法人员在生产企业现场针对四个方面开展检查工作:一是检查商户菜单、点餐牌、蛋糕房等是否存在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的行为;二是检查后厨和操作间是否存放、使用含金银箔粉类物质;三是查看商户进出货票据凭证、海关报关单等是否存在进销含金银箔粉行为;四是查看商户招牌、宣传画是否存在发布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食用、售卖金银箔粉的危害性,培养健康理性的观念,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结合本轮疫情形势,怀柔镇市场监管所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一是检查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并规范填写场所消杀记录表,是否要求顾客测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二是提示复产复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冷链工作人员及其共同居住者核酸“每日一检”,对非风险地区来京人员核酸检测进行检查并登记台账;三是对冷库开展“每日一查”,要求企业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包括出入库管理、信息公示等8类检查项目、57项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中,共检查辖区内药店、冷库、餐饮、流通主体235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当场整改。下一步,怀柔镇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