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山西省太原市直播电商产业健康发展,推动直播电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应用,引导电子商务直播基地有序、规范发展,近日,太原市开展电子商务直播基地认定工作。
认定遵循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动态管理、鼓励创新原则,坚持择优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基地运营主体须是在太原市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基地用于直播电商相关产业的规划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入驻直播机构或企业10家以上,直播间10个以上,签约直播10人以上;基地建设主体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地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咨询、人才培养、创业孵化、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功能;基地具有3家以上纳统企业的优先列入。有意者,请于7月14日前报送至tyswjsfc@163.com。
市商务局将加强对市级直播电商基地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定期开展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对发展成效不明显的直播电商基地取消认定。如发现市级直播电商基地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撤销认定。(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