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如何为首府百姓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这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首要职责,也是检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效的一次“大考”。近年来,呼和浩特市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目标,按照“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高位推动
落实落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自2016年5月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作出系列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及《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市政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就扎实推进呼和浩特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各创建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责任。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2021年7月,市委成立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及时调整任务分工,成立专班,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3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稳定在 98%以上,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2020年以来,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持续提升。
强化监管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为此,呼和浩特市积极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药管理,统筹推进“控药减害、控肥增效”行动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综合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指导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持续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问题治理,对病死动物实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严把粮食质量关,开展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制定了“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
共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40个,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2020—2021年共开展粮食质量监测630份,监测覆盖率100%,样品合格率100%。
此外,呼和浩特市全面加强过程监管。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全市57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分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实现动态监管。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督促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合规经营,辖区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企业自查覆盖率、风险报告率、发现问题整改率10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抽考”合格率100%;全市两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率和问题整改率均达100%。全面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负责制、陪餐制,压实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次1万余人次,排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店3000余户次,检查覆盖率100%。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工作,引导餐饮商户和消费者做到节约用餐和使用公勺公筷,鼓励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用餐习惯。在食品安全抽检方面,均衡推进食品抽检。统筹安排全市食品检验量,对各大类食品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2020年、2021年食品检验量分别为11965批次、13042批次,2022年,截至目前,食品检验量为16910批次。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信息依法依规在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多措并举
织就食品安全防护网
在强化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同时,呼和浩特市根据辖区实际和日常监督情况,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及“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督促、指导食品超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依法有效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共创建自治区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8家,数量在全区居首位。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任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4D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量化分级均达到98%,餐饮单位量化A级(优秀)率持续保持在20%,B级(良好)率达到66%,其中,96%的大型以上餐饮企业、100%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对全市农贸市场全覆盖、全方位督导检查,推进农贸市场全面落实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经营等主体责任。督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食品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依法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自查报告率100%。督促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责任,实行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等机制,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100%进行封签。
此外,呼和浩特市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将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所需经费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有力保障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进行。夯实基层装备配备。统一全市市场监管场所标志标识、执法车辆标识、执法制服、执法装备等主体形象,全市79个基层所均有独立办公用房,配备执法车辆等。2021年已建成5个标准化市场监管所,覆盖辖区市场主体数量24091户,2022年预计建设20个标准化市场监管所。有效落实管理责任。市内食品生产企业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设置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评自查,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对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抽查,覆盖率为100%,抽考合格率达到100%。
创新方式
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
为更好地护航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呼和浩特市不断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市94%的食品生产企业、100%的食品销售单位和93%的持证餐饮服务单位评定了风险等级,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精准化监管。
在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方面,建立完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推广应用内蒙古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险管控)平台,目前全市共有2349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风险管控平台,并在重点领域配备阳光直播系统,实现精准监管、阳光监管。推进进口冷链食品智慧监管,推广使用“蒙冷链”追溯系统。自2020年12月底“蒙冷链”上线运行以来,共有2489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蒙冷链”系统,发码量14206个,做到了“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来源可追、去向可查、人物同防”。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呼和浩特市将进口水果也纳入“蒙冷链”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的常态化全链条监管。
为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出台农贸市场规范标准。在市四区福海兴、万惠、美通、保全庄农贸市场试行标准化管理,打造示范性农贸市场。实行“以奖代补”,推动农贸市场全面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建档立卡。以“蒙冷链”平台为依托,全市农贸(便民)市场建立入场经营(销售)者电子档案,做到“应建尽建”“应录尽录”。
呼和浩特市还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市学校食堂100%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安装、调试,视频等信息采集接入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可实时在线监管,同时接入家委会(代表)直播系统,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监管部门检查的全方位联动监管平台体系,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保障能力,全力创建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提供强有力支撑。(祁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