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114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8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不合格食品包括芜湖市南陵县红桔子百货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亳州市涡阳县高炉镇杨青经营门市部销售的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亳州市盛祥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亳州市三国酒厂生产的原浆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安庆市太湖县晋熙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线茄,六安市张发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绿篮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龙河路店(六安)销售的泥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庆市开发区语桐果品店销售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阜阳市美添七号生活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颍泉碧桂园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池州市东至思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家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生产的五宝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刘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