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在市场端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眼见为实”。
随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于12月1日对农贸市场进行了“生鲜灯”专项检查,标志着这一在超市和农贸市场广泛使用的照明设施正式进入全面禁用阶段。
“生鲜灯”作为一种促销手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商品看起来更为新鲜、鲜艳,但其潜在的误导性质也让监管部门不得不出台相关法规进行规范。“生鲜灯”大行其道,使得消费者在实际购物过程中难以通过外观准确判断商品的品质,导致购买到不符合期望的商品,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因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市场销售行为的规范,更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新规实施首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确保生鲜农产品销售行为得到规范。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专项检查,要求农贸市场将“生鲜灯”更换为接近自然光的普通灯具,以确保商品反映真实的色泽和新鲜度。而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地也积极响应,通过更换照明设施,使得猪肉等商品呈现出更真实的颜色。
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行动得到了市场商户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在专项检查中,许多商户表示,虽然更换普通灯光后,商品的颜色看起来没有之前那么艳丽,但对日常销售并没有带来太大影响。消费者则表示,新规的实施让他们能更加放心地购物,不再担心因为灯光的影响而被误导。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在规范销售行为的同时,也通过多轮次的宣传培训,引导市场主办方和销售者学法懂法,规范经营。在这一过程中,各区市场监管局的配合和市场主体的自觉遵守,使得“生鲜灯”全面禁用的转变更加顺利。这无疑是为建设公正、透明、有序的市场秩序进行的有力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在“生鲜灯”全面禁用的管理过程中展现了卓越的管理创新和对细节的敏锐管理。他们通过针对性地出台法规,直击“生鲜灯”误导问题,为市场销售行为提供了更明确的法规指引,体现了监管的前瞻性和解决问题的决心。在执行层面,监管部门以精准的专项检查,迅速推动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场所“生鲜灯”的全面更换,展现了高效率和务实的管理风格。同时,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材料的滚动播放、照明设施的具体更换等细节管理,使消费者和市场主体更清晰地理解法规要求,提升了执行的可及性。
为了继续更好地推动市场规范化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未来可在多个方面进行加强。如,通过持续的市场监测和调研,及时了解市场新变化,灵活制定相应的监管策略,并为法规的修订提供实际依据;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促使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更深入地理解法规意义,从而提高法规的执行力和市场主体的自觉性,有助于建立更为健康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使消费者更便捷地反映问题,实现监管与公众的有效互动。最后,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形成强有力的执法威慑,确保法规和要求得到切实执行,为市场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安全、透明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