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将生产的固体饮料以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形式出售,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要求浙江省、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速查严处。目前依法查扣了相关产品及包装材料,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召回产品。
据调查,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未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和生产许可。根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杭州湾分局和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上述两家企业做出查处,查封扣押相关产品及包装材料,并进行抽样检验。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发布涉嫌虚假宣传的信息,停产整改并立即召回相关产品,并依法立案调查。对上述两家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的,获得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产品易误导消费者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将督促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其中,重点督促食品生产者加强生产管理,督促食品生产者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