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保委联合发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分析报告》,向社会公布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和有关消费提示。
今年6月1日,适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周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守护儿童等特殊人群权益作为重点,自3月起在全省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围绕盲盒、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等重点商品,综合食品抽检、产品抽检、消费体验、消费监测等情况,重点围绕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安全等领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案件1.9万件,吊销许可证2件,捣毁窝点12个,罚没款1.79亿元,移送司法机关197件,对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极大震慑。
此次发布的《分析报告》中,列出了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包括用“盲盒”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无底线营销食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金银箔粉吸引未成年人消费,用“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危害婴幼儿安全,儿童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及受到微生物污染,玩具、服饰等儿童用品假冒侵权,儿童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儿童产品和服务存在虚假宣传,教育培训乱收费及泄露个人信息,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在有关消费提示中,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保委联合呼吁全社会关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环境。(蒋锋 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