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8期)。
其中,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洪灿食品摊床销售的标称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淀粉(生产日期:2021年3月10日,310克/袋,厨大媽+图形商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34000,31000,36000,31000,41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据查询,2020年,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因马铃薯淀粉菌落总数超标被罚65000元。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9号〕显示,天猫厨大妈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生产日期:2020-04-2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54000CFU/g、8200CFU/g、47000CFU/g、20000CFU/g、26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对此,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9.60元并处罚款65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德市监罚〔2020〕SS007号。
另外据查询,2017年,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曾因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没收非法产品2896袋、没收违法所得7.12元并处罚款2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德)食药监食罚【2017】11号。
2018年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曾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被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处罚决定文书号:京兴统执罚决字(2018)第0049号。
2019年10月14日,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又因为公示企业信息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0年1月2日更正公示信息后移出。
另外,早在2013年,北京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更名为如今的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厨大妈”单晶冰糖二氧化硫检测值为标准规定的5.8倍,涉嫌非法使用二氧化硫对冰糖进行漂白处理,被勒令停售。
据了解,乐陵市厨大妈食品有限公司系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厨大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号称以高品质的产品、严密的质检手段、严格的管理程序打造“厨大妈”这一优秀品牌,产品已在全国300多个城市、4万个超市销售。(李红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