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8号)。2批次爷爷的农场米粉不合格,经销商被罚没29万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抽检的北京爱宝坊孕婴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婴幼儿多种谷物米粉(爷爷的农场品牌,原产国:葡萄牙,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001230288,规格型号:225克/盒,生产日期:2018年11月13日)泛酸、碘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的80%。泛酸检测值为149μg/100kJ,国家标准规定为不小于50.4μ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为219.1μg/100kJ;碘检测值为2.33μg/100kJ,标准规定为1.4μg/100kJ-8.8μ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为7.6μg/100kJ。
同样由北京爱宝坊孕婴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婴幼儿多种谷物混合水果米粉(爷爷的农场品牌,原产国:葡萄牙,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001230290,规格型号:225克/盒,产日期:2020年10月11日)碘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的80%。碘检测值为1.99μg/100kJ,标准规定为1.4μg/100kJ-8.8μ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为7.4μg/100kJ。
经查,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依法主动对不合格食品发出召回公告,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作一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1907.18元;2、罚款249768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穗天市监处字〔2020〕执一021号)爷爷的农场婴幼儿辅食曾多次被检出不合格。
根据2019年10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5号〕》,广东省深圳市君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爷爷的农场婴幼儿大米粉(原产国:葡萄牙),碘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检出值为3.68μg/100kJ,标准值为1.4μg/100kJ-8.8μ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为7.9μg/100kJ。
对此,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不合格食品碘项目不符合标签标注规定,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属于标签瑕疵。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规定,对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中国经销商)作出责令改正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穗天)市监食罚字〔2019〕161号)。另外,2019年6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2批次进口爷爷的农场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鑫爱特孕婴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中国经销商)进口的爷爷的农场牌婴幼儿多种谷物混合水果米粉(原产国:葡萄牙)和苹果樱桃香蕉泥(原产国:法国)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均为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其中,“爷爷的农场”牌婴幼儿多种谷物混合水果米粉(225g/盒,生产日期2018-6-21,原产国:葡萄牙),钠检出值为0.271mg/100KJ,是标签明示值的45.2%,而国标规定不得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
“爷爷的农场”苹果樱桃香蕉泥(90g/袋,生产日期2018-10-1,原产国:法国),总钠检出值为1.31mg/100g,仅是产品标签明示值的10.9%,而国标同样规定不得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80%。据公开资料,艾斯普瑞(广州)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口婴幼儿食品为主营业务的公司,2018年成为荷兰母婴品牌“爷爷的农场”中国区总经销商。
据爷爷的农场官网介绍,该品牌精选欧洲优质农场作物,向全世界的家庭提供“天然、健康、美味”的食物。爷爷的农场品牌于2018年8月18日正式进入中国,已开通grandpa's farm天猫旗舰店、入驻京东、小红书、考拉等线上渠道。线下入驻全国孩子王系统、Ole、盒马、华润系统、银泰、苏宁红孩子等商超。(陈思)